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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網路審查與管制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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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n views Cambodian Prime Minister Hun Sen’s Facebook page on his mobile phone in downtown Phnom Penh, Cambodia.
© 2016 AP Photo/Heng Sinith
(曼谷)-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柬埔寨政府新制定的全國互聯網網關(National Internet Gateway)將使政府得以提升對互聯網的線上監控、審查與管制,嚴重侵犯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利。
2021年2月16日,首相洪森簽署了《建立國家互聯網網關》法令。該法令規定柬埔寨所有互聯網流量必須通過一個負責監視線上活動的管制機構,才能送達用戶。它將允許「屏蔽和阻斷對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國家財政收入、社會秩序、尊嚴、文化、傳統與習俗的網絡連結。」由於相關處分的依據過於廣泛且定義不明,屏蔽與阻斷的權力很容易流於任意或受到濫用。
「首相洪森擴張政府對全國互聯網的管控,是對柬埔寨網路自由和電子商務的險惡打擊,」亞洲區副主任費爾・羅柏森(Phil Robertson)說。「各國政府、科技業者、電商業者和其他民間人士應當立即呼籲柬埔寨政府撤回這部有害法令。」
該法令規定,柬埔寨互聯網服務商應在12個月內,即2022年2月之前,將所有服務改道通過國家互聯網網關。
郵電部於2020年7月8日提出該法令草案,呈交部長會議通過。各國政府、全球科技與社交媒體業者、亞洲互聯網聯盟和多個人權與網路自由倡議組織,都已就該法令侵犯人權與商務的疑慮表達嚴重關切,但柬埔寨政府仍充耳不聞。
人權觀察指出,該法令最終文本並未解決原先草案受到的重要質疑。部長會議作出的唯一明顯改動,是為這項新制度之下的行政處分提供申訴程序,但沒有納入民間獨立組織或仲裁人的參與。
人權觀察表示,設立網關可能對線上通訊產生寒蟬效應,使批評人士和獨立新聞媒體為避免騷擾、任意行政處罰或甚至逮捕起訴而進行線上自我審查。
該法令危及數據保護和數據保密性,規定獲選的網關運營者必須保存並分享個人數據。由於缺乏數據保護法律,柬埔寨無法保障互聯網用戶的數據不被濫用,也無法明確數據可被保存在何處、保存多久,以及何人可以存取。在此情況下,國家互聯網網關將助長當局識別用戶網路活動及習慣、最終發展到識別用戶實際身分的能力。
強制第三方存儲也不符合保障隱私權的國際標準。這種數據存儲措施既不必要也不適當,它很容易被濫用,也常有助規避重要的程序保障。
「柬埔寨國家互聯網網關將為該國政府執行線上壓迫提供必要工具,」羅柏森說。「洪森政府關閉全國批評性媒體之後,又把注意力轉向網路批評言論,這並非偶然之舉,而是針對預定2022年舉行的全國地方選舉。」
按照該法令,如果網關管理者、電信業者或網路服務商不遵守相關規定,柬埔寨電信管理局可以加以處罰或徵收巨額罰款,包括允許電信管理局採取「一切必要行動」的空白授權。罰款的威脅可能迫使網關管理者聽從當局要求,即使其要求違反國際人權標準。
該法令沒有規定任何獨立監督、正當程序或程序性保障措施,受影響的個人或機構無權針對政府決定向獨立機關提出申訴。雖然該法令允許向郵政電信部或法院提出申訴,但實際上柬埔寨司法系統缺乏獨立性,無法向獨立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求助。
柬埔寨政府還在草擬其他法案,進一步限制網路自由和數位權利。2020年8月,網路犯罪法的第三版草案外洩,內容賦予政府當局更大的法定權利,可以加強對網路使用者的監控,限制隱私權和在線言論自由。其立法程序刻意排除公民社會團體和其他受影響的利害相關方。同一法案的先前版本因為限制隱私權和言論自由受到激烈批評,但新版未見太大改善。
政府已經通過其他幾項壓迫性法律,允許當局控制資訊和通訊技術。
2015年《電信法》允許有關當局不公開監聽「任何私人電信通話」,沒有任何程序保障措施和司法監督。
2018年5月,柬埔寨政府發出《關於網站和社交媒體控制的跨部會公告》,要求所有網路服務商加裝監控軟體,監視在互聯網上流傳的內容。郵政電信部得到授權,可以「屏蔽或關閉」任何含有「涉及煽動、分化、歧視、故意製造混亂⋯⋯的非法[內容] ⋯⋯導致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的網頁和社交媒體頁面。
這些法律公然違反柬埔寨政府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締約國所負的義務,該公約保障言論與資訊自由及隱私權。
「柬埔寨新制定的國家互聯網網關將擴大該國政府對在線內容的屏蔽能力,並使民間自主聲音——包括媒體機構、在野黨派和公民社會團體——受到政治目的的限制,」羅柏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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