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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批評君主抗爭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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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otester waving a Myanmar nation flag in front of the United Nation building during the demonstration.
© 2021 Peerapon Boonyakiat / SOPA Images/Sipa USA
(紐約)- 人權觀察今天表示,泰國曼谷刑事法院下令將三名被控侮辱君主的民主抗爭人士羈押候審。此一命令恐致三人在審理終結前被拘禁多年。
2021年3月8日,泰國總檢察長控告帕努莎雅(Panusaya “Rung” Sithijirawattanakul)、賈圖帕特(Jatupat “Pai” Boonpattararaksa)與帕努蓬(Panupong “Mike” Jadnok)等三人在2020年9月19日的一場政治集會上發言要求改革君主制。依據刑法第112條,這項罪名可判處15年以下徒刑。這三位抗爭者還被控告第116條煽動叛亂罪,最高可判刑7年。被告申請保釋遭曼谷刑事法院駁回。法院下令賈圖帕特和帕努蓬還押曼谷萊曼德(Remand)監獄,帕努莎雅還押中央女子矯正所(Central Women’s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泰國抗爭者被控冒犯君主罪後遭到長期羈押候審,漸漸成為一種模式,」亞洲區主任布萊德.亞當斯(Brad Adams)說。「法院應維護無罪推定權,貫徹公正審判程序。」
在本案前,法院曾於2月9日裁決被控同一罪名的四位著名民運人士——阿農(Arnon Nampha)、巴利(Parit Chiwarak)、宋約(Somyot Pruksakasemsuk)和帕提瓦(Patiwat Saraiyaem)——羈押候審。過去一個月,法院五度駁回他們的保釋申請,說他們若獲釋可能再犯所涉罪行。
根據泰國已批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刑事嫌疑犯應以保釋為原則。第9條規定:「等候審判的人受監禁不應作為一般規則,但可規定釋放時應保證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階段出席審判。」人權觀察表示,被駁回保釋的人應盡速得到審判。
人權觀察指出,泰國的冒犯君主罪案件正在迅速增加。在將近三年暫停在法院提出冒犯君主罪控訴之後,總理巴育11月下令泰國當局重新恢復起訴冒犯君主罪行以應對不滿君主制的聲浪。此後,至少已有60人因為在民運集會的言行或社交媒體上的言論而被官方起訴冒犯君主罪。
在2月8日針對泰國情勢的聲明中,一群聯合國人權專家表示,民主國家不應存在冒犯君主罪。對於11月以來冒犯君主罪的案件增加以及部分被告遭法院重判,包括1月19日對退休公務員安珍(Anchan Preelert)重判87年,後因被告認罪而將刑期減半,聯合國專家也表達了嚴重關切。除非獲得減刑,現年65歲的安珍很可能要在獄中度過餘生。人權觀察指出,此案判決已對泰國的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造成顯著的寒蟬效應。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言論自由權。人權事務委員會(專責監測該公約遵行情況的國際專家機構)第34號一般性意見指出,冒犯君主罪這類的法律「不能僅僅依據受到責難者的個人身份而給予更嚴厲處罰」,而且政府「不得禁止對機構提出批評」。
「泰國當局應立即停止嚴厲執行冒犯君主罪,允許廣泛討論,使泰國法律符合其國際人權義務,」亞當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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